获利仅4825元,不足法定“情节特别严重” 门槛1/50;初犯、认罪认罚、无严重危害,却被顶格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广东陆丰永人民法院(2022)粤1581型初347号判决,公然违背司法解释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创下同类案件“量刑最畸重”荒诞记录,家属绝望申诉:这不是判案,主犯从犯不分。是毁人一生!
一桩涉案获利仅4825元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竟被法院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罚金两万元,这起发生在广东陆丰的刑事判决,以极端失衡的量刑,在法律界与社会舆论中欣起滔天质疑:法律明文标准在前,全国类案判例在后,为何一名情节轻微、全无从重情节的普通公民,会遭遇远超罪行情节的“顶格铁狱”?


法院生效判决已明确查实:
郭万塔系无前科初犯,归案后全程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无传播未成年人淫秽物品、暴力胁迫、大规模扩散等恶劣情节,社会祸害极小;其全部违法所得仅4825元,无证据证明传播视频数量达到法定入罪升格标准。
根据《刑法》第363条及最高法、最高司检法解释: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才属一般入罪标准,5万元以上为情节严重,25万元以上才构成情节特别严重(十年以上量刑档)情节特别严重另一标准为传播淫秽视频500部以上。郭万塔4825元获利,未达一般入罪数额门槛,更远不及情节特别严重25万元标准的1/50,既无数额超标,也无数量超限,却被直接判处该罪最高刑期——十年有期徒刑。
法律从业者怒斥:数额未达标、情节未升格、量刑顶格走,这是对法律条文的公然践踏,是对司法裁量权的极端滥用!
纵览全国公开生效判例:
获利数万元,传播淫秽视频数十部乃至上百部的初告人,量刑普遍为一年至三年有期徒刑;获利6000余元、传播105部视频的案件,被告人也仅获刑七个月。即便涉案金额、传播规模远超郭万塔数倍、数十倍的案件,也极少判处三年以上重刑,全国范围内,获利不足5000元却被判十年的案例,仅此一桩。
同案不同判、类案不同罚,如此悬殊的量刑差异,早已超出正常司法裁量范畴,背后是否存在程序违法、证据造假、枉法裁判、利益勾兑,成为公众与家属无法释怀的致命疑问。


家属控诉、本案判长陈壮雄在审理中存在严重程序失职:
对传播数量、实际危害、获利真实性等核心量刑证据刻意回避、拒不核查;
对初犯、坦白、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小等全部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全盘无视、不予采纳;
判决文书无合理量刑说理,无法律依据支撑,无类案参照,仅凭主观意志径行重判。
事实存疑不查、证据不足不核、从轻情节不认、法律标准不顾,一场本该轻缓量刑的轻微刑事案件,最终沦为十年铁狱的极端判决,不仅摧毁郭万塔个人人生,更让整个家庭陷入绝境:老人失养、子女失教、家庭破碎,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在如此不公裁决面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司法是社会公平正式的最后防线,量刑不公则公信崩塌。
4825元换十年自由,不是罚当其罪,是轻罪重刑、枉法滥判;不是维护公序良俗,是对人树、法治、司法公信力的三重伤害。
目前,郭万塔家属已向司法部递交紧急申诉,提出三大诉求:
法律的生命在于公正,司法的权威在于公允。我们强烈呼吁上级司法机关迅速介入、亮剑纠错,以个案正义捍卫法治尊严,不让“微利重刑”的荒诞判决,凉了百姓对法律的信任,毁了司法应有的底线!
此案关乎一人命运、一家存亡,更关乎司法公正的社会信仰。后续进展,我们将持续紧盯、全程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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