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7万余元买假茅台维权难河北保定徐水区市监局被指执法不公、拖延履职
“我花真金白银买到假酒,证据确凿,却被市场监管部门拖着不办、程序乱走,最后一句‘证据不足’就中止调查,让我们消费者还怎么维权?”河北保定市民楚希朴拿着一叠证据材料,充满无奈与气愤。
2023年,楚希朴先后在保定市徐水区丰源超市(后更名为丰源生活超市)购买茅台酒,其中5月购买2件,8月12日购买4件53度飞天茅台酒,共计支付73200元。饮用7瓶后,剩余17瓶,随后发现酒品疑似假冒,一场艰难的维权就此开始。
核心事实:假酒已官方鉴定超市先认后翻供
2024年1月4日,楚希朴发现酒有问题,当天就到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案,超市负责人与执法人员李某在场。傍晚时分,超市负责人提出私下协商解决,李忠表示同意,双方随即离开。但1月4日当天,李忠没有制作任何笔录,也没有记录超市承认售酒、同意私了的关键事实。直到1月9日才补做笔录,后续所有官方文件只记载1月9日的情况,完全不提1月4日的真实经过。
随后,楚希朴与超市共同到石家庄茅台官方鉴定点鉴定,结果显示为假酒。2024年1月23日,徐水区市监局正式委托贵州茅台酒厂鉴定人员对剩余17瓶酒进行鉴定,结论为非该公司产品,市监局当场扣押假酒。可假酒事实确凿之后,丰源超市却突然翻供:承认卖过酒,但不承认这17瓶假酒是自己卖出的,且无法提供进货手续、未标注批号,商品溯源完全断裂。
维权困境:程序异常执法人员劝消费者走民事
假酒被依法扣押后,后续流程接连出现问题。2024年2月21日,市监局作出《延长扣押决定书》;2月23日又出具没有填写日期的解除扣押决定书,擅自解除扣押,程序明显违规。
楚希朴多次询问案件进展,李某表示“查不下去了”,并且多次提出由他出钱,劝说楚希朴去法院打民事官司,拒不履行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的法定职责。
2024年3月20日,徐水区市监局出具《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在未实际组织双方调解的情况下,直接以“超市拒绝调解”为理由,终止调解程序。2024年4月15日,市监局出具《中止调查情况说明》,以酒品来源有争议、证据链不完整为由,中止调查,让楚希朴自行到法院维权。
楚希朴明确提出质疑:市监局故意把“中止”写成“终止”,导致公安机关误以为案件已彻底结束,严重影响刑事立案。无奈之下,楚希朴自行到公安机关报案。2024年4月26日报案,5月24日警方正式立案。目前案件仍在办理中,公安机关称“未查到生产厂家”,但楚希朴坚持认为,自己只追究销售方责任,生产厂家并非消费者的举证义务。
关键疑点:执法多处违规监管严重缺位
楚希朴的维权过程,暴露出徐水区市监局多项明显问题:一是1月4日不做笔录,隐瞒关键事实,仅记录1月9日内容;二是扣押、解除扣押程序不规范,无日期文书涉嫌违规;三是售假金额73200元已达刑事立案标准,却不移交公安机关;四是未组织调解,却以超市拒绝调解为由终止调解程序;五是文书用字错误,直接影响公安机关立案判断;六是超市无合法进货手续、无产品批号,市监局未依法查处。
法律依据与当事人诉求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刑法》相关规定,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即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应当立案追诉。本案中,假酒经厂家官方鉴定、涉案金额明确、超市无合法进货来源,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楚希朴的核心诉求十分明确:一是彻查徐水区市监局及执法人员李忠不做笔录、程序违法、拖延履职、偏袒商家的问题;二是依法认定丰源超市销售假酒的违法事实,从严从重处罚;三是督促公安机关加快办案进度,依法追究超市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四是判令超市退还73200元购酒款,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维权无小事,食品安全大于天。市场监管部门本应是消费者权益最坚实的守护者,却在本案中履职不力、程序混乱,让普通消费者的维权之路举步维艰,让正义迟迟无法到来。我们呼吁相关部门迅速介入,查清事实、纠正错误、严惩违法,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本文内容基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整理,旨在反映客观情况,具体事实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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