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房堵缝无人管、裁判草率乱定性 河北迁安村民合法权益谁来护?
近日,河北省迁安市杨各庄镇武家庄村村民肖先生向媒体实名反映,其因邻里宅基地缝隙纠纷提起诉讼维权,却遭遇法院裁判严重不严谨、裁定书多处笔误,镇政府、土地管理等相关部门相互推诿、行政不作为,维权耗时一年至今无果,合法权益持续受损。肖先生怒斥涉事法官办案草率,直指其不适合继续从事审判工作,呼吁有关部门严查司法失范、维护司法公正。
一、纠纷起因:11 年调解协议被撕毁 房屋遭暴力拆除
据肖先生讲述,他与邻居肖某系同村村民,双方早在2015 年就因房屋宅基地四至问题产生纠纷,后经杨各庄镇武家庄村村委会、杨各庄派出所共同调解,达成书面协议:肖某让出后院10 公分土地作为补偿,双方就此平息争议,相安无事 11 年。
2025 年 6 月,肖某以 “儿子婚事受缝隙影响” 为由,单方面撕毁协议,强行用杂物封堵该缝隙,还暴力拆除肖先生房屋的彩钢瓦,声称彩钢瓦占用其土地。肖先生当场制止并报警,派出所出警后仅暂时制止了侵权行为,后续纠纷未得到实质处理。
肖先生表示,此次纠纷并非土地权属争议,而是对方违反协议、故意侵害其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排除妨害纠纷,自己手中持有完整的调解协议、国土资源局档案图纸等证据,事实清晰、证据充分。
二、司法乱象:法院裁判偏离诉求 裁定书现多处低级笔误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肖先生于 2025 年 6 月将肖某诉至迁安市人民法院,提出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诉讼请求。然而,但法院的审理与裁定,尽显司法不严谨。
1.案件定性错误,背离当事人诉求
法院未采纳肖先生提交的调解协议、国土档案图纸等关键证据,也未按肖先生申请前往现场勘查、委托专业测绘公司测绘,直接以 “案涉土地未确权登记” 为由,将排除妨害纠纷错误认定为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纠纷,并依据《土地管理法》驳回起诉。肖先生质疑:“我告的是他拆我房、堵我缝的侵权行为,法官却硬按土地确权判,完全答非所问。”
2.裁定书漏洞百出,裁判极不严谨
迁安市人民法院作出的 (2025) 冀 0283 民初 5364 号民事裁定书,出现多处严重笔误:被告肖某的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被写错;裁定书中凭空出现 “驳回原告许某良起诉” 的表述,而本案原告为肖先生,无关第三人莫名出现。法院后续虽出具补正裁定,但已凸显裁判过程的极度不严谨。
肖先生愤怒斥责:“这么简单明了的案件,你都能判成这样,何况将来复杂的案件?连当事人身份、姓名都能写错,如此不严谨,继续办案会给中国造成多少冤假错案!”
三、行政梗阻:全域未完成确权 基层部门相互推诿
肖先生指出,法院以 “无土地确权证” 驳回起诉毫无依据。并非其个人未办理确权证,而是迁安市全域土地确权工作多年停滞,当地村民均未取得确权证,这是客观存在的公共问题。
维权一年来,肖先生多次前往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反映问题,各部门却相互推诿、踢皮球:镇政府以 “法院已受理” 为由推脱,土地部门以 “确权未完成” 不作为,甚至因肖某是 “上访老户”“退伍军人”,相关部门刻意回避、拖延处理。
维权无门:多级举报无果 当事人呼吁公正处理
截至目前,肖先生已通过实名信件形式,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迁安市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多级单位举报,反映法官裁判失范、基层部门不作为、肖某借退役军人身份侵权等问题,但均未得到有效回应。
肖先生认为,承办法官未按法定程序审理案件,拒不采纳证据、拒绝现场勘查、拒绝专业测绘,仅凭 “无确权证” 就草率驳回,涉嫌程序违法、枉法裁判;而侵权人肖某身为退伍军人,不仅不恪守军人操守,反而暴力拆房、违反协议占地,享受国家退役军人待遇却行侵权之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也未履行监管职责。
肖先生表示,普通村民依法维权却处处碰壁,希望上级纪检、司法、行政监督部门介入调查,严惩不严谨裁判、制造冤假错案的涉事法官,问责推诿不作为的基层部门,依法公正处理其邻里纠纷,还普通村民一个公道。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基于当事人提供及陈述整理,相关事实以司法机关最终认定及官方披露为准。文中涉及的姓名、单位等信息来源于当事人提供材料,若有误差,敬请联系更正。本文仅客观呈现当事人诉求及案件争议,不代表对事件真实性及法律责任的最终判定。如涉及侵权或违规,请权利人联系处理,我们将依法配合。
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64489054071293801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