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东68岁退休女工患脑积水被丈夫关家三年不治,市G安局严令“按虐待立案”,基层派C所至今未动
2019年,天津河东区靓锦名居12栋,一名68岁的退休女工段桂香查出病——脑积水。这不是绝症,天津环湖脑科医院(卫生部直属重点脑专科医院)专家后来的结论很明确:常见病,腰部微创小手术就能好,医保还能报大部分。
但她没做成这个手术。
因为她老公——曾某——把她关在家里,不准去医院、不准检查、不准手术。
警察上门那天,曾某当着干警的面叫嚣:"就是不去医院,就是要让她死家里!"
三年,从"可治"拖到"植物人"
这一关,就是三年。
直到2022年,病人已昏迷病危,亲戚们自己掏钱、不顾曾某阻拦,才强行送进环湖脑科医院。接诊医生看完片子责问:"怎么拖到这么重才送来?早几年家人干什么去了?"
全面检查后,医院给出明确结论:
不是"老年痴呆"
就是单纯脑积水
微创手术可愈,可恢复部分功能
医院开具了加盖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国家规范、法律效力齐全。
结果曾某听说要手术,第二天就跑到医院,以家属名义勒令停治,强行把人拉回家。
一份门诊病历,糊弄了第一次出警
亲戚报到大直沽派C所。警察上门,曾某耍了个花招:
真诊断证明(环湖脑科医院盖章版)——藏起来不交
假证据——拿了一份别家非专科医院的门诊病历糊弄
门诊病历"家属口述"栏,曾某自己编了"老年痴呆",还故意用了冷僻译名"阿尔兹海默症"——没接触过这词的民警被唬住,第一次调查就此搁置。
司F常识:门诊病历"家属口述"栏记的就是家属自己说的话,无法律效力,不能替代加盖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曾某没学过医,纯靠骗。
市G安局领导当场拍板:按"虐待"立案
亲戚辗转跑到天津市G安局信访办。正好市G安局一高级领导轮值督导,看完材料当面批示:
"立即通知河东分局,按'虐待'立案!"
接到命令,大直沽派C所分管刑侦的王副所长次日即带人去环湖脑科医院刑侦调查。医院党委配合,档案室重开诊断证明和全套病历,主治专家如实作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取证圆满。
按说下一步就是立案。
结果——拖到现在,没立。
市G安局、G安部纪委、中纪委驻G安部巡视组都督办过,还是没动
亲戚连年向上反映:
天津市G安局纪委回应
G安部纪委回应
中纪委驻G安部巡视组回应
每一级都催"尽快解决、挽救生命",但大直沽派C所借口拖、理由绕,就是不立案。
坊间一种说法是:怕立"刑案"拉高片区发案率,影响考核、奖金、先进。若真如此,就是拿一条命填考核表。
法律底线摆在这
《刑法》第260条:
虐待家庭成员,致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属公诉案件,G安机关应当立案。
现行状态:
瘫痪在床、失去意识、大小便失禁
脑积水像高压锅压着脑组织
医生说手术还能救,三个退休弟妹愿照顾,本人有退休金和职工医保——什么都不缺,就差派C所一个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还有一条路——检C院立案监督:G安该立不立,检C院可要求说明理由,理由不成立则通知立案,G安接到通知必须立。
这篇稿子发出去,求三件事:
1. 大直沽派C所:市G安局命令、多轮督办,能不能落实一下?人命等不起。
2. 天津市人民检C院:能否依《刑诉法》113条启动立案监督?
3. 看到的网友:转一下,让这声音多一口氧气。
68岁,退休金医保都有,微创就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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