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的核心要义,是法院依据合法有效证据、遵循法定程序作出裁判,对事实清晰、证据不足、存在明显伪证的案件,应当依法作出无罪认定。近日,河南鹿邑县原检察干部皇景持续申诉一案引发关注,其明确提出,办案机关查清证据虚假、明晰事实真相后,依旧刻意采信伪证、规避合法证据、违背法律规定作出的枉法裁判,坚决请求司法机关启动再审,撤销原审错误判决、改判自身无罪。
据了解,皇景原系鹿邑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副局长、驻玄武检察室副主任。其自述在职期间,因正常履职与直属领导产生工作矛盾,遭到蓄意打击报复。
2017年,沈丘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皇景构成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四项罪名;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皇景自案件侦办之初便全程否认全部犯罪事实,明确该案是侦查人员联合涉案人员捏造事实、炮制伪证、违法取证打造的冤错案件, 原审法院在明知核心证据为伪证、明知无合法定罪依据、明知当事人无罪的前提下,依旧强行作出有罪判决,属于典型的枉法裁判行为,据此依法提起刑事申诉。
四项罪名定罪均存明确虚假证据,法院明知存疑仍径行定罪

一、受贿罪:核心证言全系伪证,法院核查知情仍违规采信定罪
原审法院依据违建商户证言,认定皇景在2015年乡镇“两违”执法监督中收受贿赂、违规放行违建工程。但皇景提交的申诉证据可完整推翻该定罪依据,所有涉案证言均存在时间矛盾、地点不符、逻辑相悖、违背客观常识等致命问题。
客观履职台账显示,涉案多起违建执法工作均由土管部门全程主导、落地执行,有官方执法台账、在岗人员证言可佐证,皇景并未到场参与监督查处,原审定罪的核心事实完全不存在。同时,该案关键证人证言相互冲突,多名证人明确系侦查人员指使作伪证。一审、二审阶段,皇景多次申请核心证人出庭质证,证人均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证人证言,依法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此外,涉案钱款往来均为案外人与所谓行贿人员私下操作,皇景全程不知情、未参与、未分赃,完全不符合受贿罪主客观相一致的法定定罪要件。
二、徇私枉法罪:人为篡改办案事实,法院明知责任归属仍刻意错判
原审认定皇景在张店粮管所职务犯罪案件中压案不查、徇私放纵犯罪嫌疑人。该认定与客观办案事实完全相悖,系人为捏造罪名。经查,该案主办人员为皇甫晨曦,皇景仅协助配合调查,且其早已依法向检察长韩某汇报案件查清情况,提出可依法批捕起诉的处理意见,系韩某个人拒不召开案件讨论会、蓄意压案不查,相关渎职责任清晰明确。
侦查机关为转嫁上级领导渎职责任,刻意篡改办案流程、虚构案件移交事实,同时人为调整涉案罪名,将原本查实的李敏贪污犯罪,违规降格认定为他人挪用公款,并违法认定自首情节,全程属于刻意构陷、违法办案。涉案证人关于皇景索贿、协调案件的证言,细节全部失真,均为虚假伪证。两级法院已查清案件真实办理流程与责任主体,却故意规避客观事实,将他人渎职责任强行归责于皇景,构成刻意错判。
三、强迫交易罪:突破刑法定罪底线,明知无犯罪行为仍客观归罪
原审突破刑法明文规定,仅凭皇景公职人员身份推定存在隐性胁迫,据此认定其构成强迫交易罪,该定罪方式本身严重违法。皇景明确举证,相关推广行为合法合规、无任何强迫交易情形:铁通固话系国有单位惠民业务,售价低于市场价、无任何利润,旨在降低基层办公成本,所有交易均为对方主动邀约,无暴力、无胁迫;酒水、标牌相关交易均系皇甫晨曦个人行为,与自己无任何关联。

四、敲诈勒索罪:共犯供述彻底否定犯罪事实,法院采信虚假证据枉法裁判
原审结合多名违建户证言,认定皇景在“两违”执法监督过程中,利用监管职权施压、要挟违建商户,强行索取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皇景坚决否认该罪名,申诉材料明确佐证,本案所谓关于皇景敲诈勒索的涉案情节,均系侦查人员虚构编造、人为拼接形成。全案核心行为人仅为皇甫晨曦个人,皇景自始至终未参与商议、未到场施压、未索取及收受任何财物。二审庭审中,皇甫晨曦已当庭明确供述,其涉嫌受贿、敲诈勒索的全部行为,均未与皇景商议、未经过皇景授意,彻底否定了二人存在共同敲诈勒索的犯罪合意。同时,原审据以定罪的商户证言存在大量时间、地点、行为细节冲突,与土管部门官方执法台账、客观履职记录相悖,属于典型的刻意炮制的伪证,无任何客观证据佐证皇景实施过要挟、勒索的客观行为,完全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法定构成要件。

更为核心的是,一审、二审法院均已完整核查案卷材料,清晰掌握全案伪证泛滥、事实虚假、无合法定罪依据、被告人无犯罪行为的全部事实,却拒不依法核查纠正证据瑕疵,无正当理由不强制关键证人出庭质证,刻意规避合法无罪证据、采信虚假非法证据,违背事实与法律作出有罪判决,二审法院未依法纠错、维持错误原判,彻底构成司法枉法裁判。
综上,皇景明确申诉主张:本案绝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瑕疵案件,而是司法机关在查清全部事实、明晰证据真伪、明知当事人无罪的前提下,人为规避法律、刻意捏造罪名、故意作出有罪判决的枉法裁判案件。其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恳请司法机关坚守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法治原则,依法启动再审程序,撤销原审错误裁判,改判自身无罪,维护司法公正与法律权威。
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71497129289469604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