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当中,普通老百姓做生意,一份租赁合同往往维系着一家人的生计。来自山东的李保廷,就因一起商场租赁纠纷,陷入了长达数年的维权困境。据李保廷讲述,核心矛盾起源于两份期限完全不一样的租赁合同,多年间他往返多地反映情况,耗费大量时间、金钱,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他认可的处理结果。
据李保廷介绍,他当初和相关方签订一份真实的租赁合同,合同租期十年,时间为 2011 年 8 月 20 日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合同签订之后,李保廷依照约定,缴纳了六年的房屋租金。除此之外,还存在另外一份形成时间在后的租赁合同,这份合同租期仅五年,时间为 2013 年 6 月至 2018 年 5 月。两份合同租期相差五年,也成为后续全部矛盾的导火索。


2017 年 6 月 29 日,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在商场张贴了多份公告。公告内容写明责令商场被执行人,商场到期之后不得再对外开展租赁业务。按照十年期真实租赁合同约定,2017 年 8 月 20 日,李保廷本应当缴纳第七年度房租。看到法院张贴的这份公告之后,李保廷认为商场已经不具备继续租赁经营的条件,后续没有再缴纳房租。经营被迫受阻,商场内囤积的大批货物也出现滞销,给他带来直接经营压力。

2018 年,出租人郝某以李保廷拒缴房租为由提起诉讼。李保廷表示,自己拒交租金,根源正是法院张贴的这份公告,客观上让他无法安心继续租赁经营。庭审过程中,李保廷提交了自己手中那份十年期限的真实租赁合同,希望法庭以此作为裁判依据。但据李保廷陈述,案件审理过程中采信了那份五年期的租赁合同,并据此作出裁判。拿到判决之后,李保廷无法接受该结果,他认为判决依据并非真实的租赁协议,自身合法经营权益受到损害,自此踏上漫长的维权之路。
从 2021 年 3 月开始,李保廷联合其余四名当事人,开启逐级反映问题的历程。他们先后前往烟台市信访局、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诉求,同时向烟台市纪委邮寄举报材料,但是并没有收到对应的答复。同年 7 月,一行人前往山东省信访局,由福山区信访局副局长接待,告知返回福山区本地处理。回到福山之后,福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接待了他们,表示会开会研究该案,但后续依旧没有给出实质性处理意见。
2021 年 9 月 22 日,五人集体前往北京递交相关材料。烟台市、福山区接访人员到场,但没有给出处理方案。李保廷等人准备递交材料时,被相关部门人员拦下,相关材料报送至山东省信访局。据当事人回忆,当晚胡姓领导与一名工作人员专程赶赴北京,在当事人居住的宾馆出示一份处置该案的内部文件,但这份文件并没有向当事人交付原件,同时劝返众人尽快返回烟台,烟台的相关部门会对此事进行处理,以此为理由哄骗李保廷返回烟台。可返回烟台之后,一直到 2023 年 7 月,当事人称仍然没有收到案件处理结果。无奈之下,李保廷一行人再次进京反映情况,被工作人员拦下,承诺回到烟台市信访局解决此事。但时间又过去两年,截至 2025 年 11 月,当事人反馈事情依旧悬而未决。
2025 年 11 月 12 日,五人再次进京递交材料,之后返回海阳。11 月 29 日,福山法院黄局长电话通知李保廷等五人前往福山区信访局协商化解纠纷,实际到场只有三人。下午两点半,三人抵达信访接待场所,被询问为何进京递交材料。李保廷当场答复,多次反映问题得不到解决,才选择进京递交材料。
又过十余分钟,当地数名民警抵达现场,将到场三名人员分别带走,乘坐警车以及无警笛标识的轿车离开现场。当晚,同行另外两人签署不再上访的保证书之后得以释放。李保廷拒绝签字,经过查体发现血压高达 198,最初拘留所因身体指标问题不予接收,到医院复查之后,心脏未见异常,但血压仍然处于高位,当晚 23 时,李保廷被送入福山区拘留所,拘留 7 日。
一次次来回奔波,多年时间投入进去,生意受挫、货物积压,再加上多地往返产生交通、食宿开销,这件租赁纠纷,已经深深改变了李保廷的生活。据李保廷表述,他目前主要有三项诉求:第一,希望对采信五年期租赁合同作出的判决给他造成的四年经营损失予以赔偿(因为假合同才导致了败诉,法院采纳了这个假合同作为真实证据);第二,赔偿货物滞销带来的经营损失;第三,对多年往返福山、烟台、济南、北京等地维权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予以补偿。
普通百姓遇到纠纷,都希望自己的委屈能够被看见,问题能够得到公正处理。租赁合同纠纷本身属于民事争议,双方各有自己的立场与证据。从当事人视角来看,他坚信十年期合同才是双方真实约定,希望自己提交的证据可以得到充分审视。
(本文完全来源于当事人口述,事件的另一方当事人以及相关单位尚未就此发表回应,期待相关争议能够依照法律程序,得到客观公正的评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