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前郭县华盛农业资料农业生产公司法人常淑华的投诉,说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人民政府在修建长春至白城城际铁路时,无视国家法律,任意毁坏群众财产,切在没有经过被拆迁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变补偿标准,处置补偿款项。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强拆行为违法的判决
本报记者于2018年10月9日来到前郭县党委宣传部了解投诉情况,在宣传部新闻科见到了值班的刘姓科长并说明了来意,刘科长联系了该项目的负责单位前郭县发改局,发改局回复领导在外地开会,无法当面说明情况并答应给予书面回复。针对县政府违法拆迁已被法院判决之事只字未提。
当事人常淑华的企业所在地已被征用建设并投入使用
记者在项目所在地长山镇走访时一位李姓大爷说:‘她们家(常淑华家)干了几十年了,企业干的还不错,也是我们这儿的数得着的企业啊,我们这儿地方小,还数她干的好呢’。在当事人常淑华处了解到,她的企业已经经营了几十年了,而且企业用地是国有土地,拆迁办按照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给她做的补偿;最让她寒心的是既然法院已经判决政府强拆行为违法,为什么至今没有一个说法!
民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的支持,民营企业也为地方经济注入了活力。习近平主席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讲到“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稳定预期,弘扬企业家精神,安全是基本保障。我们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为了惩治党内腐败分子,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坚决反对和纠正以权谋私、钱权交易、贪污贿赂、吃拿卡要、欺压百姓等违纪违法行为。这有利于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健康环境。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时需要企业经营者协助调查,这种情况下,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我多次强调要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最近人民法院依法重审了几个典型案例,社会反映很好。”然而前郭县的做法让人费解,在记者的多次催促下前郭县长山镇给出了这样一个回复:
铁建办给出的回复既没有说政府违法的事也没有说当事人为什么不同意
前郭县政府的违法强拆行为和赔偿款、补偿款迟迟不到位,连锁反应导致两家公司资金链断裂,停止运营,以及公司产生的债务无法偿还,一年产生利息近500万元,企业法人代表已经多次因为债务问题被行政拘留,并被多个债主堵门要债,还有十多名债主已经进行起诉,常淑华已被法院列入黑名单,其名下多处近千万的房产将要被法院以几百万元的低价进行拍卖,两家公司共计员工19名至今工资无法发放,员工社保被迫中止无法缴纳,现两家公司濒临倒闭,常淑华本人也已精神崩溃走投无路。常淑华说本人对上述投诉已经做了客观陈述,如有不实,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让我们无法理解的是:1、政府的违法行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2、国有土地为什么按照集体土地补偿?3、拆迁补偿是否存在走访调查中部分群众说的“阴阳合同”?4、拆迁办的部分工作人员涉及违法怎么追究?请前郭县委、县政府给予答复.敷衍了事与习总书记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要求格格不入,没有做到“为党代言、为民请命的表率”、 没把担当扛在肩上、没把落实抓在手上、有负人民、有负党。截止发稿前郭县相关部门还没有人出面对政府的违法行为给个说法!事态的发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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